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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珠体育石桥铺街道所需辖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服务一标段项目(JLP22C00112)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2-12-09 09:02:32

  “石桥铺街道所需辖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服务一标段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九龙坡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如为大型企业的,应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实施的不少于中标合同金额的3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实施的不少于中标合同金额的18%。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格式自拟(盖公章),应明确相应比例、金额等。

  投标人如为中型企业的,应分包给小、微企业实施的不少于中标合同金额的18%。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格式自拟(盖公章),应明确相应比例、金额等。

  投标人须取得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注:投标人已按“两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许可证的,提供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许可内容包含:生活垃圾清扫、收集;生活垃圾运输服务(或运输服务)。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许可证非重庆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必须承诺在中标后,进场前提供经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服务重庆本地清扫保洁项目的许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龙珠体育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