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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2023年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四包中标结果公龙珠体育告

时间:2023-05-10 09:58:42

  (含立交桥) 、绿化带保龙珠体育洁、游园保洁、城市家具保洁、保洁范围内的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环卫设施管养维护、非机动车摆放、小广告 (牛皮癣)清理、机动车道交通护栏底部清洗、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交通护栏保洁及作业范围内的除雪、重大活动保障等应急任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任务等。

  (一)必须遵守劳动法,依法规范用工,全员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条件的必须缴纳社保,人员工资应不低于最新公布的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按规定向当地人社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其他如高温津贴、特岗津贴、加班费用等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执行。

  (二)按采购人要求在每月25 日前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运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信息、工资和加班费发放、设备 (车辆) 信息、垃圾清运量等,并确保资料信息的真实性。

  (三)中标后必须在宿州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非住宅小区类),且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 100 平方米。合同签订前,应提供自有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复印件和付款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且租赁结束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服务结束日期。如我公司未按本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采购人有权拒绝与我公司签订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我公司的办公场所必须真实,并上报采购人查证,如弄虚作假的,扣除当月保洁费用。

  (四)中标后必须在宿州设立车辆停车场,车位数量应满足投标路段所有作业车辆的停放要求。合同签订前,我公司应提供自有产权车辆停车场所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和付款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且租赁结束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服务结束日期。如我公司未按本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采购人有权拒绝与我公司签订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中标后必须在服务范围内至少打造一个“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 (道路) 。

  (1) 项目管理小组成员专用原则:投标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环卫管理经验,男 55 周岁以下,女 50 周岁以下,专门服务于本项目,不得用于其他项目中,且需常驻本项目。项目管理小组成员不统计在作业人员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和其他作业人员) 数量内。

  (2) 投标人必须建立项目管理小组,项目小组人员不少于 6 名,项目管理小组构成含项目经理 1 名、会计 1 名、其他管理人员若干名;投标人确定的本项目经理应具有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项目管理经验,且符合投标人内部管理的人员相关资质条件要求;项目会计人员需具备符合项目工作实际需要的会计专业资格证书及从业要求;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自行更换管理小组成员。

  注:投标时须提供供应商为项目管理小组人员缴纳自本公告发布当日起近6个月社保相关证明及会计人员初级或以上会计职称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 设备 (车辆) 专用原则: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符合环保

  和交管部门要求的相关车辆设备,且承诺投入包车辆均为该包专用车辆,不得用于其他包或其他项目。

  (1) 环卫作业人员的年龄要求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聘用的人员身体健康,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上岗人员定期体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后为上岗人员定期体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诺文件。

  3.中标人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八)设备(车辆)配置基本要求:

  说明:一线道路保洁员配备全新快保车每人1辆,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包设备应不得低于以上要求。

  3.投标配备的洗扫车、清扫车、路面养护车、小型自卸式垃圾车、清洗车、 后压缩式垃圾收集车车辆须为 2020 年 6 月 1 日后出厂并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且可以正常使用的车辆。

  4.设备(车辆)外观要求标识统一,中标后,必须按采购方要求进行车辆涂装,后压缩式垃圾收集车、小型自卸式垃圾车须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进行涂装,涂装标准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 ,相关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内。

  2023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其中南三环路(拂晓大道至淮海南路)、东三环路 (淮海南路至港口北路)、北三环路(港口北路至淮海北路)服务期为:2023 年 1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注: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具体考核办法,详见合同) ,经采购人会议通过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利华(组长)、张俊峰、汪华、江诚、单化理、王天祥、周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四个包共3.8万元(包含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及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君临天下B4栋4单元2层04031号,联系方式:。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