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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全面加强全市中小学、 幼儿园后勤管理工作的通知龙珠体育

时间:2023-05-11 13:27:57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师大附中、师大附属学校,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管理部门:

  后勤工作是中小学、幼儿园办学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是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基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阵地。当前,随着首府教育综合改革的深入,学校后勤工作中不断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突出抓好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对保障教学、科研平稳有序开展,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通过“深入抓、抓深入”,全面加强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后勤管理工作新发展、新跨越、开好局、起好步、奠好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学校后勤工作涉及师生衣、食、住、行、用、学等方方面面,范围广、任务重、责任大,其管理水平的高低和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关系学校发展和维护稳定的大局。要加强对学校管控,推动学校主体责任、主管责任的落实,建立科学完善的后勤服务管理治理体系,扎实推进学校后勤服务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后勤规范管理水平,为广大师生学习生活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把后勤规范管理纳入“平安校园”总体规划。强化“后勤无小事”意识,高度重视学校后勤工作,积极稳妥、有力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要坚持把后勤工作纳入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和总体工作部署,作为学校综合管理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紧紧围绕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核心任务,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后勤人、财、物方面的投入,确保后勤服务保障体系有效运转,进一步加大对后勤基础设施的维修、改进和更新力度,不断提升后勤服务保障体系有效运转,努力在“平安校园”建设和改善学校育人环境上实现新作为。

  学校后勤工作综合性、专业性、规范性强,涉及面广、头绪多、情况复杂,必须建立科学高效的组织领导体系和顺畅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各旗县区教育局要针对中小学校后勤机构不健全、条块分割、职能交叉、多头管理、学校需求对接不顺畅等问题,本着顶层统筹、业务归口、条块结合的基本思路,全面加强对后勤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形成科学规范和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教育和引导后勤员工牢固树立服务育人的理念,自觉做到爱岗敬业,从严自律,勤于奉献,特别是要对锅炉工、水电工、电梯操作员等特种岗位的后勤员工加大岗前培训力度,实行持证上岗;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后勤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按照《教育部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整治方案》的总体要求,实施“一个整体行动”,完成“六项具体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全面推开、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要坚持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心食堂”“文明宿舍”“放心超市”“绿色生态校园”星级管理评估验收新标准的通知》管理为重点,着力做好学校开学、放假、季节转换、敏感时段等节点的管理,突出抓好学校食堂、超市食品入口关。学校在采购学生床上用品、学生校服要选择有资质的企业,执行公开招标—签订采购合同—企业应提供属地具有资质检测机构的本批次检验报告(采购外省市校服应提供属地和本地的检测报告)—企业售后服务—学生满意为宗旨,切实严把学生宿舍床上用品和校服质量关。扎实做好供水、供电、供气和后勤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运转;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内蒙古自治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等法律法规,压实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学校的主体责任;要增强工作的敏锐性,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控,紧密围绕师生需求和社会关切,着力解决后勤领域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高风险时段和高风险环节加大后勤隐患排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对和处置能力,全力防范后勤领域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后勤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各旗县区教育局要本着对学生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创新供餐机制为重点,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供餐方式,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对本区域食堂的建设,着力改善就餐条件,不断提升学生在校就餐满意度。要认真贯彻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呼和浩特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规范监督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心食堂”“文明宿舍”“放心超市”“绿色生态校园”星级管理评估验收新标准的通知》等规定,制定完善学校食堂供餐管理实施细则,对学校食堂的经营活动、学生饭菜质量与食品入口关的全过程加强管控和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供餐质量和学生满意;各旗县区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生在校就餐工作纳入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定期督导。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学生食堂管理的联动机制,全面加强学生食堂管理,设身处地的为师生着想,及时研究解决学生食堂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严格食堂运行成本核算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稳控饭菜质量和价格的长效机制,通过强化食堂成本核算,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持续对学生食堂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确保学校食堂饭菜质量和价格的平稳;要认真贯彻学生食堂公益性和不盈利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业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广泛开展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切实体现学生食堂的公益性;要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学生食堂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做好校(园)长陪餐台账记录,“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每天不少于一名校(园)长陪同学生就餐”,随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及时收集和妥善处置学生对食堂饭菜价格、饭菜质量和从业人员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情况反映与合理诉求,对机构不健全、未有效履行职责、制度和责任落实不到位、设施设备欠缺、入口食品隐患严重、违法制作加工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不合格原料、使用转基因产品和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从业人员未体检上岗、餐饮具消毒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依托,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关系到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要把学生宿舍管理作为学校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明确学校学生工作、安全保卫、后勤管理等职能部门对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建立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提升学生生活服务体验和生活品质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有效方法。制度体系的完善是创建工作的重要保证,很多学校都制定了关于学生宿舍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创建实施方案,然而部分制度体系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一是制度建设体系不够完备,部分制度陈旧,缺乏创新,不符合学生素质的快速发展,面对学生思维活跃、维权意识强等现况,缺少相应的制度机制。二是制度的服务属性不强,多集中于“禁止”,缺乏指导性、引导性和教育性,没有很好解决学生的实际需求。三是未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和创建方案之间的嵌套关联度不强,学生宿舍制度和其它制度之间缺乏衔接,使得创建工作抓手不牢。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创建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重点对学生宿舍的治安、保卫、用水、用电、防火、防盗、逃生通道及设施设备管理维修以及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等方面,制定明确的管理规定并抓好落实,要建立由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民主监督机构,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管理和服务,及时向学校和宿舍管理部门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诉求,协助宿舍管理服务人员及时调解各种矛盾和隐患,把学生宿舍真正建设成管理规范、安全有序、整洁舒适、文明和谐的宜居场所;要加大学生宿舍经费的投入,不断改善学生宿舍生活设施,设立配齐各类安全警示装置、应急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事故广播系统、消防供水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门禁系统、防火卷帘门、防火门、智能用电等科技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生;安全保卫、学生处(政教处)、后勤管理等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宿舍规范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制定学生宿舍消防、治安防范、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校园超市为学校后勤服务保障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要求,凡未有寄宿制的学校(不含幼儿园)不得开设超市,开设超市的学校应按照《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校园超市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在新形势下,如何适应一流学校建设,满足师生不断增长对美好校园生活的需求,应从服务质量、公益属性、教育属性三方面提升措施,推动建立具有优质服务公益价格和教育功能的校园特色服务体系,应努力走向规模化和连锁化发展之路,开展标准化店面建设。在不同的学校对不同的门店持续开展服务标准建设和品牌创建活动,是在学生群体中树立优质企业形象、引领学生消费、服务校园建设的有效举措。学校超市经营者必须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应提供适合学生学习生活用品及各类非现场加工制作类的预包装食品、饮品,严禁在校园售卖“三无”产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及影响校园环境和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食品、物品,如:口香糖、瓜子、花生、刀具等,建议学校开设食育课,增强学生食育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告知学生,食品配料表中的信息越少越好,越简单越好,复杂的化学名词越少越好。教育学生不食用转基因和反式脂肪酸食品(代可可脂、人造奶油、人造酥油、人造黄油等)。在学习、生活用品及食品进货过程中要严格把关,所售商品必须有生产厂家名称、注册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卫生许可证,供货商应提供所有商品的检验检疫报告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做好所有商品的台账登记与记录。校园超市具有天然的公益性,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应关注社会效益,要坚持“公益属性、服务至上、保本微利”的原则。注重实现校园服务功能,要在增加品种、优惠价格、提升环境、改善服务的同时,更要提升其教育功能,树立良好的口碑,进而成为和谐校园的积极参与者和建设者。学校应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商品价格、质量、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绿色生态校园是指为师生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学习及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并对学生具有教育意义的和谐校园,绿色生态校园的评估标准是侧重于学校绿色生态校园规划与生态环境布局设计,能源、水资源及雨水等可再生资源的利用效率,绿色生态校园环境与健康标准,运行机构及管理岗位设置、智慧校园建设程度、信息化管理应用程度,以及绿色生态校园的宣传教育和育人功能的全面评价。构筑绿色生态校园,应贯彻“发展理念—管理体系—办学环境—工程项目—智能办公—运行保障—节能改造—能源利用—奖惩机制—校园文化—育人平台”的闭环建设模式。搭建绿色生态校园体系,应包括可持续发展教育、节能教育、环境教育、责任和行为教育等内容。将绿色、节能、环保课程纳入学生劳动选修课程中,充分利用校内学生节能、环保类社团组织,开展绿色生态校园建设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从事绿色生态校园创新活动,打造专属的绿色生态校园建设基地。在校园新建项目和即有项目改造过程中,统筹做到节能技术、环保材料的应用,合理设置绿化用地。在工程项目控制价定价过程中,需充分考虑绿色建筑经济指标。校园文化是一所学校精神面貌的集中体现。学校应将“绿色”理念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及宣传过程中,通过打造校园绿色景观、加强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创建绿色校园品牌文化活动中,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校园建设精神文化,引导学生自觉参与到绿色生态校园文化建设中。定期举办绿色生态校园相关辩论、演讲比赛,践行绿色生态校园理念的内涵。落实国家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细化实施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育人是学校教育永恒的使命,绿色生态校园的建设无疑是对学校育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校后勤是绿色生态校园创建的主要责任部门,任务艰巨。要将育人理念全面融入后勤工作中,以服务育人为宗旨,推出文明服务品牌活动,展现出良好的服务形象,用美丽环境熏陶人,用文明形象示范人,着重提高学生对环境育人的体验感、获得感。绿色生态校园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绿色生态校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中“绿色文化、绿色教育、绿色环境”等内容对学校的“三全育人”工作具有深远的影响。

  要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属地卫生和疾控等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落实饮用水卫生规范管理,特别是自备井供水、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措施,学生生活饮用水学校应每年进行不低于一次的检测,并提供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证书(CMA)水质监测合格报告。配备专(兼)职的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负责饮用水管理工作。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学校应建立饮用水管理规章制度,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学校,必须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相关要求,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产品,需取得涉水产品卫生批准证书和水质监测合格报告相关索证资料,定期对饮水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聘请清洗消毒的单位或公司,需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签订合同,提供清洗消毒方案、计划、流程,记录等,清洗、消毒完毕需进行水质采样化验合格后方可供水。留存清洗票据复印件和水箱清洗验收单,以便查验。供学生使用的饮水机和净水器,要索取查验涉及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和检测合格报告,并按照说明书、用水量进行水质净化设备、滤芯、滤材的更换,建立台账详细记录更换清洗消毒流程,我市辖区内学校应委托本地区具有合法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定期对饮用水水质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合格报告。严禁学生直接饮用生水,储存开水的容器应加盖密封上锁,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的可靠。安装使用分质供水的学校,需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要求办理卫生许可。餐饮食品及原料、用水应当遵循卫生的原则。

  绿色科技日益成为后勤工作新的增长点和增长级。应坚持节约资源、绿色发展和低碳环保的管理理念,全面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加大节能产品替代高耗能产品的力度,探索分布式供电、太阳能利用、餐厨废水、生活污水及雨水的回收处理利用等新方法。要在建筑节能、绿色照明、节电技术、节水技术、供热节能、食堂节能等各个领域充分应用新能源和绿色技术。要重视科技资源在学校自身的后勤服务产业中的转化利用,着力建设更加便捷、高效、智能的校园环境,将智能交通、节能减排、安全监控、移动应用、互联网+等融入到校园建设中来,在传统校园的基础上构建一个智慧空间,以拓展现实校园的时间和空间维度。要通过构建全面覆盖的网络学习、融合创新的网络教学、透明高效的校务治理、方便周到的生活服务、浓厚氛围的育人环境,充分发挥后勤服务保障对教育信息化、管理科学化和生活智慧化的功能。

  学校后勤标准化建设是提升后勤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基础工程,是促进学校后勤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学校要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以构建学校现代后勤保障体系和改善学校育人环境为目标,持续深入抓好后勤标准化建设工作,要坚持把后勤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化,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持续加大经费投入,不断改善设施条件,通过落实规划、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加强领导、强化保障等方法,真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协同联动、师生全员参与的后勤标准化建设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后勤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人文关怀是推动学校后勤各项任务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也是增强后勤凝聚力,促进后勤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后勤员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和荣誉感;严格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后勤员工应享受的劳动待遇,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和劳务用工的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用工,及时签订劳动(劳务)合同,按时缴纳社会保险,严防拖欠员工工资事件的发生;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确保人员管理无死角、无盲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把矛盾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全力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努力构建和谐后勤。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师大附属中学、师大附属学校。接此通知后,要结合每季开学工作布置,对学校后勤工作统一安排;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定期对辖区内学校和本校食堂、超市、宿舍(公寓)、绿色生态校园、后勤设施设备运行、后勤服务保障等进行全面彻底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市教育局将结合新学期开学专项督导和季节转换、敏感时段等节点,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定期地对各级各类学校后勤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并引起负面舆情或发生问题的学校予以通报,对引发突发事故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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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面加强全市中小学、 幼儿园后勤管理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 2021-06-11 10:31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师大附中、师大附属学校,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管理部门:

  后勤工作是中小学、幼儿园办学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是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基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阵地。当前,随着首府教育综合改革的深入,学校后勤工作中不断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突出抓好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对保障教学、科研平稳有序开展,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通过“深入抓、抓深入”,全面加强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后勤管理工作新发展、新跨越、开好局、起好步、奠好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学校后勤工作涉及师生衣、食、住、行、用、学等方方面面,范围广、任务重、责任大,其管理水平的高低和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关系学校发展和维护稳定的大局。要加强对学校管控,推动学校主体责任、主管责任的落实,建立科学完善的后勤服务管理治理体系,扎实推进学校后勤服务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后勤规范管理水平,为广大师生学习生活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把后勤规范管理纳入“平安校园”总体规划。强化“后勤无小事”意识,高度重视学校后勤工作,积极稳妥、有力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要坚持把后勤工作纳入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和总体工作部署,作为学校综合管理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紧紧围绕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核心任务,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后勤人、财、物方面的投入,确保后勤服务保障体系有效运转,进一步加大对后勤基础设施的维修、改进和更新力度,不断提升后勤服务保障体系有效运转,努力在“平安校园”建设和改善学校育人环境上实现新作为。

  学校后勤工作综合性、专业性、规范性强,涉及面广、头绪多、情况复杂,必须建立科学高效的组织领导体系和顺畅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各旗县区教育局要针对中小学校后勤机构不健全、条块分割、职能交叉、多头管理、学校需求对接不顺畅等问题,本着顶层统筹、业务归口、条块结合的基本思路,全面加强对后勤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形成科学规范和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教育和引导后勤员工牢固树立服务育人的理念,自觉做到爱岗敬业,从严自律,勤于奉献,特别是要对锅炉工、水电工、电梯操作员等特种岗位的后勤员工加大岗前培训力度,实行持证上岗;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后勤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按照《教育部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整治方案》的总体要求,实施“一个整体行动”,完成“六项具体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全面推开、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要坚持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心食堂”“文明宿舍”“放心超市”“绿色生态校园”星级管理评估验收新标准的通知》管理为重点,着力做好学校开学、放假、季节转换、敏感时段等节点的管理,突出抓好学校食堂、超市食品入口关。学校在采购学生床上用品、学生校服要选择有资质的企业,执行公开招标—签订采购合同—企业应提供属地具有资质检测机构的本批次检验报告(采购外省市校服应提供属地和本地的检测报告)—企业售后服务—学生满意为宗旨,切实严把学生宿舍床上用品和校服质量关。扎实做好供水、供电、供气和后勤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运转;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内蒙古自治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等法律法规,压实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学校的主体责任;要增强工作的敏锐性,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控,紧密围绕师生需求和社会关切,着力解决后勤领域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高风险时段和高风险环节加大后勤隐患排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对和处置能力,全力防范后勤领域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后勤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各旗县区教育局要本着对学生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创新供餐机制为重点,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供餐方式,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对本区域食堂的建设,着力改善就餐条件,不断提升学生在校就餐满意度。要认真贯彻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呼和浩特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规范监督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心食堂”“文明宿舍”“放心超市”“绿色生态校园”星级管理评估验收新标准的通知》等规定,制定完善学校食堂供餐管理实施细则,对学校食堂的经营活动、学生饭菜质量与食品入口关的全过程加强管控和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供餐质量和学生满意;各旗县区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生在校就餐工作纳入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定期督导。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学生食堂管理的联动机制,全面加强学生食堂管理,设身处地的为师生着想,及时研究解决学生食堂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严格食堂运行成本核算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稳控饭菜质量和价格的长效机制,通过强化食堂成本核算,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持续对学生食堂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确保学校食堂饭菜质量和价格的平稳;要认真贯彻学生食堂公益性和不盈利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业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广泛开展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切实体现学生食堂的公益性;要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学生食堂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做好校(园)长陪餐台账记录,“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每天不少于一名校(园)长陪同学生就餐”,随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及时收集和妥善处置学生对食堂饭菜价格、饭菜质量和从业人员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情况反映与合理诉求,对机构不健全、未有效履行职责、制度和责任落实不到位、设施设备欠缺、入口食品隐患严重、违法制作加工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不合格原料、使用转基因产品和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从业人员未体检上岗、餐饮具消毒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依托,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关系到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要把学生宿舍管理作为学校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明确学校学生工作、安全保卫、后勤管理等职能部门对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建立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提升学生生活服务体验和生活品质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有效方法。制度体系的完善是创建工作的重要保证,很多学校都制定了关于学生宿舍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创建实施方案,然而部分制度体系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一是制度建设体系不够完备,部分制度陈旧,缺乏创新,不符合学生素质的快速发展,面对学生思维活跃、维权意识强等现况,缺少相应的制度机制。二是制度的服务属性不强,多集中于“禁止”,缺乏指导性、引导性和教育性,没有很好解决学生的实际需求。三是未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和创建方案之间的嵌套关联度不强,学生宿舍制度和其它制度之间缺乏衔接,使得创建工作抓手不牢。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创建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重点对学生宿舍的治安、保卫、用水、用电、防火、防盗、逃生通道及设施设备管理维修以及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等方面,制定明确的管理规定并抓好落实,要建立由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民主监督机构,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管理和服务,及时向学校和宿舍管理部门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诉求,协助宿舍管理服务人员及时调解各种矛盾和隐患,把学生宿舍真正建设成管理规范、安全有序、整洁舒适、文明和谐的宜居场所;要加大学生宿舍经费的投入,不断改善学生宿舍生活设施,设立配齐各类安全警示装置、应急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事故广播系统、消防供水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门禁系统、防火卷帘门、防火门、智能用电等科技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生;安全保卫、学生处(政教处)、后勤管理等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宿舍规范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制定学生宿舍消防、治安防范、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校园超市为学校后勤服务保障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要求,凡未有寄宿制的学校(不含幼儿园)不得开设超市,开设超市的学校应按照《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校园超市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在新形势下,如何适应一流学校建设,满足师生不断增长对美好校园生活的需求,应从服务质量、公益属性、教育属性三方面提升措施,推动建立具有优质服务公益价格和教育功能的校园特色服务体系,应努力走向规模化和连锁化发展之路,开展标准化店面建设。在不同的学校对不同的门店持续开展服务标准建设和品牌创建活动,是在学生群体中树立优质企业形象、引领学生消费、服务校园建设的有效举措。学校超市经营者必须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应提供适合学生学习生活用品及各类非现场加工制作类的预包装食品、饮品,严禁在校园售卖“三无”产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及影响校园环境和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食品、物品,如:口香糖、瓜子、花生、刀具等,建议学校开设食育课,增强学生食育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告知学生,食品配料表中的信息越少越好,越简单越好,复杂的化学名词越少越好。教育学生不食用转基因和反式脂肪酸食品(代可可脂、人造奶油、人造酥油、人造黄油等)。在学习、生活用品及食品进货过程中要严格把关,所售商品必须有生产厂家名称、注册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卫生许可证,供货商应提供所有商品的检验检疫报告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做好所有商品的台账登记与记录。校园超市具有天然的公益性,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应关注社会效益,要坚持“公益属性、服务至上、保本微利”的原则。注重实现校园服务功能,要在增加品种、优惠价格、提升环境、改善服务的同时,更要提升其教育功能,树立良好的口碑,进而成为和谐校园的积极参与者和建设者。学校应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商品价格、质量、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绿色生态校园是指为师生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学习及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并对学生具有教育意义的和谐校园,绿色生态校园的评估标准是侧重于学校绿色生态校园规划与生态环境布局设计,能源、水资源及雨水等可再生资源的利用效率,绿色生态校园环境与健康标准,运行机构及管理岗位设置、智慧校园建设程度、信息化管理应用程度,以及绿色生态校园的宣传教育和育人功能的全面评价。构筑绿色生态校园,应贯彻“发展理念—管理体系—办学环境—工程项目—智能办公—运行保障—节能改造—能源利用—奖惩机制—校园文化—育人平台”的闭环建设模式。搭建绿色生态校园体系,应包括可持续发展教育、节能教育、环境教育、责任和行为教育等内容。将绿色、节能、环保课程纳入学生劳动选修课程中,充分利用校内学生节能、环保类社团组织,开展绿色生态校园建设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从事绿色生态校园创新活动,打造专属的绿色生态校园建设基地。在校园新建项目和即有项目改造过程中,统筹做到节能技术、环保材料的应用,合理设置绿化用地。在工程项目控制价定价过程中,需充分考虑绿色建筑经济指标。校园文化是一所学校精神面貌的集中体现。学校应将“绿色”理念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及宣传过程中,通过打造校园绿色景观、加强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创建绿色校园品牌文化活动中,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校园建设精神文化,引导学生自觉参与到绿色生态校园文化建设中。定期举办绿色生态校园相关辩论、演讲比赛,践行绿色生态校园理念的内涵。落实国家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细化实施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育人是学校教育永恒的使命,绿色生态校园的建设无疑是对学校育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校后勤是绿色生态校园创建的主要责任部门,任务艰巨。要将育人理念全面融入后勤工作中,以服务育人为宗旨,推出文明服务品牌活动,展现出良好的服务形象,用美丽环境熏陶人,用文明形象示范人,着重提高学生对环境育人的体验感、获得感。绿色生态校园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绿色生态校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中“绿色文化、绿色教育、绿色环境”等内容对学校的“三全育人”工作具有深远的影响。

  要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属地卫生和疾控等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落实饮用水卫生规范管理,特别是自备井供水、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措施,学生生活饮用水学校应每年进行不低于一次的检测,并提供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证书(CMA)水质监测合格报告。配备专(兼)职的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负责饮用水管理工作。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学校应建立饮用水管理规章制度,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学校,必须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相关要求,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产品,需取得涉水产品卫生批准证书和水质监测合格报告相关索证资料,定期对饮水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聘请清洗消毒的单位或公司,需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签订合同,提供清洗消毒方案、计划、流程,记录等,清洗、消毒完毕需进行水质采样化验合格后方可供水。留存清洗票据复印件和水箱清洗验收单,以便查验。供学生使用的饮水机和净水器,要索取查验涉及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和检测合格报告,并按照说明书、用水量进行水质净化设备、滤芯、滤材的更换,建立台账详细记录更换清洗消毒流程,我市辖区内学校应委托本地区具有合法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定期对饮用水水质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合格报告。严禁学生直接饮用生水,储存开水的容器应加盖密封上锁,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的可靠。安装使用分质供水的学校,需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要求办理卫生许可。餐饮食品及原料、用水应当遵循卫生的原则。

  绿色科技日益成为后勤工作新的增长点和增长级。应坚持节约资源、绿色发展和低碳环保的管理理念,全面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加大节能产品替代高耗能产品的力度,探索分布式供电、太阳能利用、餐厨废水、生活污水及雨水的回收处理利用等新方法。要在建筑节能、绿色照明、节电技术、节水技术、供热节能、食堂节能等各个领域充分应用新能源和绿色技术。要重视科技资源在学校自身的后勤服务产业中的转化利用,着力建设更加便捷、高效、智能的校园环境,将智能交通、节能减排、安全监控、移动应用、互联网+等融入到校园建设中来,在传统校园的基础上构建一个智慧空间,以拓展现实校园的时间和空间维度。要通过构建全面覆盖的网络学习、融合创新的网络教学、透明高效的校务治理、方便周到的生活服务、浓厚氛围的育人环境,充分发挥后勤服务保障对教育信息化、管理科学化和生活智慧化的功能。

  学校后勤标准化建设是提升后勤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基础工程,是促进学校后勤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学校要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以构建学校现代后勤保障体系和改善学校育人环境为目标,持续深入抓好后勤标准化建设工作,要坚持把后勤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化,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持续加大经费投入,不断改善设施条件,通过落实规划、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加强领导、强化保障等方法,真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协同联动、师生全员参与的后勤标准化建设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后勤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人文关怀是推动学校后勤各项任务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也是增强后勤凝聚力,促进后勤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后勤员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和荣誉感;严格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后勤员工应享受的劳动待遇,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和劳务用工的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用工,及时签订劳动(劳务)合同,按时缴纳社会保险,严防拖欠员工工资事件的发生;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确保人员管理无死角、无盲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把矛盾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全力维护学校和谐稳定,龙珠体育努力构建和谐后勤。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师大附属中学、师大附属学校。接此通知后,要结合每季开学工作布置,对学校后勤工作统一安排;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定期对辖区内学校和本校食堂、超市、宿舍(公寓)、绿色生态校园、后勤设施设备运行、后勤服务保障等进行全面彻底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市教育局将结合新学期开学专项督导和季节转换、敏感时段等节点,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定期地对各级各类学校后勤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并引起负面舆情或发生问题的学校予以通报,对引发突发事故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